Originally posted by 天昏地暗
所以啊!!我之前就說過了,若是A總告我們毀謗,一到法院,
法官: X揚A總,你要告被告什麼事情毀謗??
A總: (開始講神話)真的事情就是真的,真的事情是不會變的,要我怎麼辯才能證明是真的
法官: 被告你說好了,記的,要講人話
被告: 報告法官大人,X揚將NuSlim 812S自行修改韌體成832S,而且於外包裝直接貼上832S販賣,於販賣時還謊稱沒更改過韌體,我們有問過代理商嘉亨,嘉亨說他們沒有販賣832S,只有NuSlim 812S,因此我們斷定是X揚修改的
法官: 原告A總,你有何解釋??
A總: (繼續講神話)嘉亨跟LiteOn又不是我開的,你要我怎麼回答!!你告訴我啊!!你告訴我啊!!
法官: 怎麼有你這種人,自己做這種事,還告人家毀謗,還敢說真的是不會變的,我自己就不會去你們門市消費
A總: (不忘講神話)感謝您將我們列為拒絕往來戶,事實上您也從沒跟我們往來過!!
就是因為這樣,神跟A總說不要告了
Sorry了,老笑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