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mento
裸奔可能違法,會比不守信用輕?
你是怎麼去衡量的?為了守信用
寧可去犯可能會犯的法,這不叫愚信,你告訴我叫什麼?
就算輕罰不罰,對於裸奔可能違法之事
要做之前也該有個考量,如果只是去鑽法律漏洞
這種守信又算什麼?
我有說不守信是無傷大雅嗎?
我也沒說裸奔是罪大惡極吧!
我只是覺得這樣的守信沒什麼值得讚揚的
因為是建立在不恰當的事情上
而裸奔這樣的行為沒必要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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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為了守信而『可能』違法的裸奔,沒必要允許?
為了無傷大雅的裸奔,而違背事關人格的信用,這樣就可以允許?
這是什麼邏輯?
真正不值得讚揚的是,用裸奔來當成打賭的承諾
而不是用不可以『裸奔』,來當成不守信用的理由
重點你都沒搞清楚嗎?
說到底,你口口聲聲認為是愚信,就是認為不守信是無傷大雅不是嗎?
還是麻煩你告訴我,不守信用跟裸奔,那一個罪比較重?
不要跟我說,因為是裸奔有可能違法,所以這項承諾就不成立了。
****就算防害風化罪成立,了不起數千元的罰款
但朋友間失去信用,可是失去一輩子的社會資源呀。
為了羞於****身體,就不顧信義,這樣就比較道德嗎?
引用:
請問脫衣陪酒違不違法?
一樣也是妨害風俗,如果照你這樣詮釋這條法律
脫衣陪酒也不算違法了?
那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去的,是要花錢才能進去的
房間跟操場哪個比較封閉?酒點小姐有人會當場勸阻她不要脫衣服嗎?
脫衣陪酒也無傷大雅吧!起碼很多人喜歡
這些曾經因脫衣陪酒犯罪的人,看了你的PO文應該感謝你
因為她們都不該被判刑的,歪理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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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衣脫酒的問題,已經有人回答你了,不再覆述。
引用:
這件事我認為不是真的不能辦
是因為學生的保護傘太大的
沒有人會"忍心"真的去辦
況且已經接受學校兩大兩小的嚴重處罰
就更加沒有人會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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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兩大兩小的處罰,是違反校規的。
因為罰的過重了,這才是學生抗爭的原因
他們不是為遛鳥俠除罪化,而是遛鳥俠所犯的只是微罪
但學校卻當成滔天大罪來處理
前面我已經有提出資料了
http://news.pchome.com.tw/life/etto...1433041214.html
請明查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mento
話不是這樣子講
你以為只有東方人不準露嗎?
你以為西方人真可以隨便在大街上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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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標題上寫的是什麼?
難道你沒看到?
引用:
你現在講的這樣坦然
那你女朋友去街上裸裸看
你願意、喜歡、高興這樣嗎?
有些事情用想的都很完美
用想的我也不覺得裸露有什麼
但是現實生活中不是這樣子的
女孩子會被告誡不要穿著暴露以免遇害
你認為真的大家在街上裸來裸去沒關係嗎?
想法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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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如何?你不喜歡你的女朋友****是你家的事
難道有人拿刀逼你或是你女朋友****嗎?
人家自願要裸露,關你什麼事?
你現在批評與反對,到底是因為有他人裸露而反對
還是有人逼你裸露而反對?
若是後者,那我支持你,若是前者,請問你憑什麼反對?
因為有『可能』犯罪?可能犯罪不代表一定犯罪。OK?
別人裸露不關你的事也要管,給你一個泛道德論者的稱呼
那也是很正常的呀。
早說過了,時代在進步,以前的女人還不準拋頭露面露手臂
這麼有道德,為什麼不徹底一點呀?
用中國傳統的道德觀,來評量現代的學生
只能說你的觀念已經跟不上時代了。
更何況,"轉述污染物兄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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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師表按照"某些人"所謂傳統的"中國道德觀"的要求因該是很嚴格的
可是"某些人"把所謂的"中國道德觀"加諸在溜鳥俠的身上,確不用這種觀念來看待長庚的校長
是不是不太公平,在我的想法裡為人師表,表裡不一,事故,說話不算話比一個學生不懂事,亂打賭,跑去裸奔因該要嚴重的多
因為一個是教育別人的人,一個是還在學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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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雙重標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