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請問你憑什麼認為信守承諾可以類比是愚忠、愚孝?
裸奔不是好事,但相對比起說話不算話。那犯的錯更大
打個賭用****來當賭注,當然是錯事。
但錯的事已犯了,跟本沒法回頭,就是因為不想再錯下去
所以才更要信守諾言
把問題焦點再拉回來,說了半天,
你還是認為遛鳥的事罪大惡極就是了?
或者換個說法,你認為不守信用無傷大雅就是了?
這就是泛道德論者,普遍錯誤觀念,
把遛鳥這種無傷大雅的小事,無限上綱到罪大惡極
但是對於信守承諾這麼重要的大事,卻漫不在乎視作不見
不守信只不過是用來取笑的題材?一點也不嚴重?
難怪現今政擅有許多不知道承諾為何物的人
再看看那位說話反覆的校長,這只證明我們的教育失敗
我若是他朋友,我會勸他不要用遛鳥來當賭注,畢竟這是不好的事
但如果他已經賭了,我會勸他覆行承諾,為自已做過的事負責
畢竟遛鳥無傷大雅,說話不算話,會使他在同儕之間信用全失
相對比較起來,損失更大
這就是我所謂的,當事情不能兩全,兩相權衡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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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可能違法,會比不守信用輕?
你是怎麼去衡量的?為了守信用
寧可去犯可能會犯的法,這不叫愚信,你告訴我叫什麼?
就算輕罰不罰,對於裸奔可能違法之事
要做之前也該有個考量,如果只是去鑽法律漏洞
這種守信又算什麼?
我有說不守信是無傷大雅嗎?
我也沒說裸奔是罪大惡極吧!
我只是覺得這樣的守信沒什麼值得讚揚的
因為是建立在不恰當的事情上
而裸奔這樣的行為沒必要允許
請問脫衣陪酒違不違法?
一樣也是妨害風俗,如果照你這樣詮釋這條法律
脫衣陪酒也不算違法了?
那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去的,是要花錢才能進去的
房間跟操場哪個比較封閉?酒點小姐有人會當場勸阻她不要脫衣服嗎?
脫衣陪酒也無傷大雅吧!起碼很多人喜歡
這些曾經因脫衣陪酒犯罪的人,看了你的PO文應該感謝你
因為她們都不該被判刑的,歪理一大堆....
這件事我認為不是真的不能辦
是因為學生的保護傘太大的
沒有人會"忍心"真的去辦
況且已經接受學校兩大兩小的嚴重處罰
就更加沒有人會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