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你認為說話不算話,很正常嗎?尤其是在眾人都在等你實現承諾的狀況下,如果說因為羞於****身體,來做出大部分的人(包含”你們”)都不會去做的這種不正常的行為,那他的所有言行,都不能再為人所相信,可說是毫無信用可言。而對於這種錯誤行為完全忽略,只針對他裸露而非議批評的你們,只能說這個社會病了,而且病的不輕。
[B]
我建議你去問問看,那些哈佛參與裸奔的人,他們的哥哥,他們是不是覺得光榮
他們的父母,感想是如何?
另外也建議你去找那些為遛鳥俠聲援的團體們,問問看他們,如果你的兒子做出跟遛鳥俠一樣的行為,你贊同嗎?看他們怎麼說?
對了,另外我也建議你去問問看,遛鳥俠的現任女朋友,她的感想如何?他們現在有沒有還在繼續交往?
另外我還找到一些新聞連結,給您參考一下,這些應該足以回答你的問題
搶當遛鳥俠 為致遠表現 賭輸願遛鳥
我遛鳥不是新聞啦! 庹宗康 自願或非自願經驗多多
我也公開遛鳥過! 張震嶽 屁股曾對著演唱會觀眾
蘇貞昌高志鵬 遛鳥過來人
張菲聲援遛鳥俠:張帝也曾遛鳥
[B]
有沒有搞錯?遛鳥俠是為了信守承諾,他雖然不願意,但話說出口就要做到。
那別人跟你是有什麼打賭與承諾可言?為什麼沒事要到你家附近去遛鳥?
你會給他什麼好處嗎?
從來沒有人說遛鳥是值得鼓勵的,但也同樣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打賭遛鳥是錯的事,但既然已經錯了,就不能再錯下去,只可惜接下去只有兩條路。
一個是食言而肥
一個是遛鳥
兩件事都是錯事,不管選那一個都是錯,跟本沒有對的路給他選。仁義不能兩全時,當取其輕。
到底是食言而肥的罪比較大?
還是遛鳥的罪比較大?
遛鳥俠當時的想法是,相對比起遛鳥,他不願食言,寧可選擇遛鳥,也要對他的朋友有個交代。他得到了兩大兩小的處份,但同樣也得到那些朋友的敬重,以及網路上眾人的支持。
http://homepage.ntu.edu.tw/~b90203046/0629/01.htm
反到是校長為了飯腕,出言反覆,毫無尊嚴,跟遛鳥俠相比差多了,別人只會給他吐口水。
[B]
你的行為,讓我感覺好像一個明朝的古人,在跟現代人講道理,說服他女人不可拋頭露面,連露手臂也不行,還要綁小腳,這樣才劇是符合婦女的美德。
講真的,你的思想真的跟不上時代了。
|
你有沒有聽過愚忠、愚孝、愚X等的字眼?
你一直說你認為裸奔也是不好的事情
那請問為了守信而去做不好的事情,這算不算是愚信?
愚信值得你這樣百般讚揚!?
千不該萬不該就是不該拿不好的事來做賭注
你都說裸奔也是不好的事,你怎不思考一個大學生
為了麼連打賭該賭什麼的思考能力也沒有?
會起鬨要他去裸奔、實現諾言的人也真不是朋友
你說裸奔是不好的事,可是當事人的朋友卻以守信為由要求
這樣的朋友又算是什麼朋友?這種朋友的敬重不要也罷
當事人現在的遭遇,他的朋友也要付相對的責任
請問你:明知道是件不好的事,你會因為要朋友對你守信而要求他去做嗎?
要是我...我不會這樣子做,頂多拿這件事取笑他罷了
但取笑的不是他的不守信
就算他蠢的真的要去做,我相信我絕對會阻止他
你講得很多事看似很有道理,但其實還真是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