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omento
說實在的kog781的想法很難讓我認同...
現在的人連分辨該不該拿來做守信條件的能力都沒有了嗎?
還需要承諾許下了,事後再來兩者取其輕來判斷該不該守信?
什麼叫做兩者取其輕?不該承諾的事就不該拿來承諾
拿為了守信去殺人放火來比喻,有人說不妥
但其實還蠻恰當的,重點不是在於事情輕重
拿嚴重的事情來比喻只為了凸顯這種守信的不正當性
凸顯"不該拿來承諾的事情就不該拿來承諾"的觀念
要不怎會有兩者取其輕的荒謬觀念出來?
很多人反對的其實也是在這裡
真的是糟蹋了信守承諾的美名
守信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非得要搞的這樣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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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擬也須找一個類似的, 才不會顯得不夠對稱~
你所提的妥當與否, 不同場合會有不同的結果,
同樣是裸奔, 如果發生在深山之中, 一小群的社團活動, 沒有對外公開, 這裸奔並無傷大雅!!
同理, 如果當時操場現場只有十幾個見證人, 沒消息上報, 那麼這裸奔也無傷大雅,
如果你同意以上的論點,
那麼, 反推回去, 就 "打賭裸奔" 這個動機而言, 實在並非十惡不赦;
重點是這件裸奔事件的事後發展, 包括媒體渲染以及校方處置不當, 才讓事情變的複雜, 但是, 這次裸奔還算是無傷大雅!!
裸奔如果能變成為道德淪喪的地步, 那就是旁觀者在強制脅迫下, 被視覺強x (例如: 不在預定路線之下, 跑到車水馬龍的台北車站的排隊女學生之前 ....),
否則, 何妨放開胸襟, 一笑置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