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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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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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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mento
說實在的kog781的想法很難讓我認同...

現在的人連分辨該不該拿來做守信條件的能力都沒有了嗎?
還需要承諾許下了,事後再來兩者取其輕來判斷該不該守信?
什麼叫做兩者取其輕?不該承諾的事就不該拿來承諾

拿為了守信去殺人放火來比喻,有人說不妥
但其實還蠻恰當的,重點不是在於事情輕重
拿嚴重的事情來比喻只為了凸顯這種守信的不正當性
凸顯"不該拿來承諾的事情就不該拿來承諾"的觀念
要不怎會有兩者取其輕的荒謬觀念出來?
很多人反對的其實也是在這裡
真的是糟蹋了信守承諾的美名
守信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非得要搞的這樣糟糕?


我更難認同你的想法, 拿"殺人放火"與"溜鳥"相較還比喻恰當?! 重點當然是事情的輕重呀! 這並不是一個零與一的世界, 而是灰階的世界~
舊 2004-07-01, 09:41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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