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lph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我知道不怎麼好 不過意思有到就好啦 不用那麼介意咩~
罪至不至此 不是我們局外人所能決定的 想想 今天受傷罪嚴重的不是溜鳥男 而是長庚阿
不管事情處置的怎樣 對長庚來說都是一個已經是一個傷口了 以往提到長庚大家的印像是什麼? 現在又是呢?
關於你說的羞恥 遮遮臉算知恥 那 之前的脫衣服 要不要也牽扯到恥這個字呢?
校長所說的恥字 是在於他脫光衣服 跟你所說的在跑的時候遮遮臉 是不同的 且跑的時候遮 可不可以算成不好意思? 或是有人在照相他不想被照所以遮遮掩掩呢?
and 我舉的例子不是單單的只是對這件事情 也只是個不怎麼貼切但想讓大家了解的例子 我也在前面說了 這是個不太好的例子 你的用詞是不是可以好一點呢? 讓人看的不太舒服了點
處罰重不重 這是學校判定的 我們不能去說什麼 我也覺得他判的很重 但是我想說的是大過絕對跑不掉 再者 校長無能 反覆不定的動作讓人真的是不敢恭維 他也不能再改了在改大家對他的能力會抱持懷疑的態度
我想 舉個比較好的例子吧 當過兵的都知道 班長下口令最好一次就下到定位 不能一再的改 就算是錯的 也是再執行 最後再改回來就好 雖然不好看 但是 比起錯了後馬上又改的狼狽奘況好多了 一二再的改變只會讓人懷疑你對事情 對領導能力的懷疑

最後 換個角度想 長庚真的是沒開除他就不錯了你不認為嗎? 兩過兩小留校察看 跟退學差多少? 就只差了一個還保留學籍 一個沒有 至少長庚現在還肯讓他繼續待在學校努力
要不然你認為 長庚不敢狠一點的把他fire掉?


現在社會對長庚的處理不當之相關輿論所造成的傷害, 遠比溜鳥此事來的重吧! 君不見連他校校長及教長等也對此判決非議, 而非對溜鳥非議.

再者 請別太在意我令你不快的語氣~ 但你這次再舉"當兵"的例子, 我勒~ 更是X上加X耶! 軍人的天職是服從&保衛國家, 學生也等同嗎? 學校是教育的地方, 跟軍方的出發點根本不一樣, 怎麼會舉這種例子勒?

今天學校要是記他一大過, 或是兩大過, 甚至是兩大過一小過我想都不會這麼惹人非議. 問題就是在於:"再一小過"就881的警告示威態度, 跟教育的理念相背而馳. 再者校長在人前的"無傷大雅", 以及人後的"不知羞恥", 態度180度大轉變, 更是惹人嫌惡.

溜鳥俠有罪. 但罪不至此. 我想這也是輿論的最大公約數吧!
舊 2004-07-01, 09:28 A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ph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