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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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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校規也是規,等同於法律。
法律本來就對不同的犯錯,有不同輕重的處份。
今天你因為闖紅燈,警察判你無照駕駛同罪,罰金六千
你會心服嗎?然後再加一句,沒給你吊銷駕照就不錯了。
然後再來一句癥結還是"違反交通規則"的人
來逃避一切責難?
人家責難的重點,本來就不是為遛鳥的行為除錯化
而是遛鳥的行為,有沒有這樣的嚴重?錯是難免,但這是小錯,還是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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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鳥行為有沒有這麼嚴重?
不是你我決定,
是由學校決定,
所以就不用爭了,
而且事情不是只有溜鳥而以,
在700百人(有人鼓吹, 有人拿像機, 有人準備上傳)前面溜鳥,
跟在家裡廁所溜鳥, 或者在無人小島溜鳥,
都是不一樣的情況,
不能只以溜鳥來做分別事情的嚴重性,
就跟 nbc 國家電視台上露奶, 跟在 downtown 脫衣舞場露奶,
也是不同情況不同嚴重性,
而溜鳥俠行為思考本身都沒什麼值得支持的,
而學校的處罰則是學校來決定,
處罰如果違反國家法律, 自然會有法律制裁,
偶們就不用幫溜鳥俠伸冤了,
畢竟他至少錯過三次可以 "思考" 後改變結果的機會,
思考是要自己來的, 別人幫不了溜鳥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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