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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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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udacke
這不是兩相取其偘的問題,
而是對於 "誠信" 兩字理解的問題.
一件明知不該做的事情,
就應該因為諾言而死守不改?
誠信除了信還有誠,
明知 "不該做" 卻仍然不改, 這誠也誠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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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什麼?校長也說了無傷大雅了,這可不是我說的。
你的基本觀念就有偏差了,遛鳥行為是不適當
可不是不該做。
因為當真要法辨,你還難辨的很。
見一下標題好嗎?為什麼國外能?台灣不能?
看一下標題好嗎?看看國外的例子。
遛鳥無傷大雅,連是否犯法,也要看狀況。
但不守信諾會被人瞧不起。
兩者取其輕。
引用:
人無信不立,
守信的方式很多, 老巴親驢屁就是很實在的一個例子,
也沒人會說他言而無信,
但是他如果真的在電視上親姚明或者Kenny Smith 的屁股...
那還真是.. 哀... 教育失敗呀!
要做到誠信不是只有言出必行而已,
事前思考, 事後思考, 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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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我反對他親驢屁,但我會說他言而無信
兩相權衡取其輕,親驢屁的代價大過言而無信
所以我不贊同他親驢屁
但遛鳥無傷大雅,這可是校長說的,不是我說的
說話不守信用,反反覆覆,普遍存在現今成年人的觀念裡。
這不也一樣是教育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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