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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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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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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vchou
如果溜鳥俠打賭輸了去殺人放火
還會有人幫他辯護嗎?
今天溜鳥事件產生這麼多討論
正足以證明台灣現在的社會已經有很多人可以接受這個事件
不過是無傷大雅的事

殺人放火犯法,但裸奔不犯法,這前面早就討論過了。

如你所說的,處份他的校方,重點在於傷風敗俗

抗議校方的學生,重點不在實現承諾,而是在於裸奔並不犯法。

既不犯法,他當然需要實現他的承諾
 
舊 2004-06-30, 01:2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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