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hulun
學校老師教的 "賭債不能當債權" 債權是法律下講的~
你把債權拿到地下麻將館~跟那些大哥講~當然無效呀^^不過上法院講究有用啦~
台灣的樂透本來就是依循法律做的^^所以作莊的還是政府~你行的話去簽賭站~用賒欠的方式簽賭呀?

看了你的一些回應,如果要談到較細部的法律,最好這方面的知識加強一下再來說會比較好~
還有人與人的互動,並不是只有法律與道德,評價一個人和他的行為,也不是只有法律和道德,不要光用法律道德,就決定一個人的全部~
舊 2004-06-29, 02:29 PM #1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ym000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