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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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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ym0001
說話變來變去是他的經營理念之一嗎~

今天如果是閣下手掌大權...我想....你的做法又如何??
借vchou兄的話
法律的結果很可能因誰有權解釋法律而不同
校規裡應該沒有"在校園內裸奔"這一條吧
但是應該有"使校譽受損"這一條
那至於到底有沒有損及校譽
損了多少 該當何罪
輕重的拿捏就幾乎完全在於掌握解釋法律權力的人手中了..
這幾句...我能體會
舊 2004-06-28, 03:4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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