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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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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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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迪彗貴~~
前面 有人說聯邦訂價19萬.....不對喔....
http://home.pchome.com.tw/team/debian/index.html
若說訂價的話,的確是19499....

前面也有人說交易未完成....不對喔
確認函都寄來了,刷卡都成功了.....這樣還未完成...丫不然還要怎樣
廠商要不要向信用卡發卡銀行請款是他們的問題..和消費者無關

老兄,我們在說城門樓,你在說火車頭。
http://elife.ubot.com.tw/ubmall2/ma...q&shop=大型家電

麻煩查一下,聯邦訂價19499的證據在那裡?你引的網頁那是聯邦出錯的證據,不是聯邦訂價19499的證據,了不了呀?

廠商要不要向信用卡發卡銀行請款,是不是和消費者無關,這點只怕也很難下定論,不過基本上我也認為現在的確法律上會比較偏向消費者。

但日後也許廠商會試圖從這裡來修法,來重新定義,消費契約的完成的認定與否。那狀況就不同了
 
舊 2004-06-25, 05:06 PM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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