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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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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755
您的舉例不好
應該是這樣
一天甲到店家,發現一張DVD本來應該是600元
突然也沒標示成特價,就一般標籤,只是上面標成60元
一邊哼歌、手舞足蹈的的拿了三張DVD去結帳,還跟朋友說"撿到便宜了"
你也趕快去多拿幾張,兩然共拿了10張標價60的DVD去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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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也跟您收了600(60 * 10) 發票也給您了
(此時東西正在包裝還沒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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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突然跟你說,這個標錯了,價格應該是600才對
我就請教各位以"一般常人"的想法,不要涉及法律討論
要是你在店裡目擊一切,你真的覺得老闆應該照價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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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賣我60元,我會暗自高興賺到了
如果老闆賣我600,我會笑笑的算了。
不該屬於自已的東西,若是還要堅持,賺到的是金錢,損失的是人格
當然以法論法,自然是消費者有理。
看你如何取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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