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所以啦,有人把五百元當成一百元找給我,他能不能跟我要回來呢?
我也從頭到尾沒說你不能爭取權益呀?如果有請你舉出來。
我只是說不屬於你的東西(這是指電漿)
敢問屬於你的東西是什麼?(是你付出的一萬九千元)
廠商取消交易,這未必算毀約吧?
如果你要他負責,他有也有負責呀,只不過你太貪心不接受而以。
若是人家連退錢也不退錢,這才算毀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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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說過這500元誤當100元找..無法律上原因而得的利益(不當得利)是可以要求償還的~
交易是以誠信為原則~契約一旦訂立非經他方同意是不可解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