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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吋電漿....二萬有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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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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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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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iuitsao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
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
這明明是表意人(銀行)自己的過失造成意思表示錯誤~怎可以撒銷~
所以同理可證,當初把五百元當成一百找給我的人,是因為自己的過失造成找錯錢。
怎麼可以跟我要回來呢?
2004-06-25, 02: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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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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