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ge
難道交易完成,可以單方面毀約嗎?
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爭取的是電漿。如果有請你舉出來。
我今天爭的是消費者的權利!
總不能說你能爭取你的權利,而我不能爭取我的權利吧!
你就直接說,今天這件事跟你無關,所以聯邦不用賠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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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啦,有人把五百元當成一百元找給我,他能不能跟我要回來呢?
我也從頭到尾沒說你不能爭取權益呀?如果有請你舉出來。
我只是說不屬於你的東西(這是指電漿)
敢問屬於你的東西是什麼?(是你付出的一萬九千元)
廠商取消交易,這未必算毀約吧?
如果你要他負責,他有也有負責呀,只不過你太貪心不接受而以。
若是人家連退錢也不退錢,這才算毀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