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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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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rofeel
自兇案發生至今
她已經跑了很幾次警察局
不定時的傳喚指認嫌疑犯讓她工作也沒了
她說當時她提供了一些線索給警方
例如在案發現場的鞋印及被搶而未搶走的包包上的血手印等
但是警察毫不在意
根本未採集蒐證
另一方面
救護車到達現場時看到傷者就說已經不用急救了
因為已失血過多死亡
但是
卻又拿出點滴瓶為死者注射
這是為什麼?
因為這樣可以多賺點滴的錢
就這樣一幫醫護人員就嘻嘻哈哈的把人運走了
如今更離譜的是
竟然讓她面對面的指認嫌疑犯
毫無保護證人的措施
現在她嚇足不出戶
看到陌生人都害怕
我想
大陸這樣的國家
要談人權
還早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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