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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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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我是覺得 既然網站打出來
刷卡也完成
不管是不是貪小便宜
廠商都該負責
有些人很有正義感
但說穿暸 不過是忌妒自己沒買到的成分多
何必自欺欺人呢

不然我問一件事
我買某a商品 結果工讀生說錯價格多一個0
我不知道卻也買了 也完成交易了
台灣有幾家店會讓客人退的

或是 剛賣出 完成交易 得b商品 後來客戶才剛要走出店家
老闆才知道少賣一個0 能跟顧客說 對不起 交易不算嗎

為什麼現實是這樣 網路購物就可以依堆理由
交易 本來就是手續完成 視同交易完成
這是受法律保障的 不管是對店家或消費者都是

所以我認為 應該要出貨 不然應該接受逞罰性賠款
舊 2004-06-22, 04:5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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