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aronepox
看完後發現,MYAV有些網友的思考層次著實不高。
相信這些人絕對無法理解,為什麼喝咖啡燙到嘴麥當勞要賠上億元。
懲罰性賠償的觀念在這事件上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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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那位老太太是燙到"腿", 不是燙到嘴...
而且, 最後是以 USD$ 640,000(約台幣 2 千 2 百萬左右, 相當於麥當勞的兩天咖啡營業額)判決老太太應得的賠償... 根本沒有什麼上億元... OK?
請查明資料再post文比較好...
http://www.stellaawards.com/stell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