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usada
個人推測是 -200
顧客 (75塊現金 + 25 元商品) <-(假鈔)-> 店主
這時候顧客得到 75 塊現金 + 25元商品
店主 <-(假鈔)-> 攤販 換取 100 元。
這時候雙方都不欠讓。
顧客 <-> 店主 <-> 攤販
但攤販發現金錢不對,故取消交易。
若以假鈔交易行為不算的話,
顧客得到 75 塊 + 25 元商品
攤販得到真鈔 100
店主損失 75元 + 25 元商品 + 真鈔 100
總共是 -200
若假鈔拿來運用的話,只有損失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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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哦......別忘了小販之前有找給店主100元零錢,且是用0元(偽鈔)去換到了,所以先賺了小販100 -->
小販的錢是真的啊!!
那個真鈔後來要算賠100..扯平~
參考: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erud
應該是100沒錯吧(不管利潤...),
很多人算超過100的大概都是把商品的錢加上賠給攤販的錢,等於多算了一次,
仔細想想,老闆給客人的(75+25)等於是攤販給的,
老闆再付給攤販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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