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wer Member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ic
拖了快一年的車禍小事故 今開刑事庭了.....
對方診斷書上是肩挫傷 膝擦傷
因對方是街 我是巷 雖是她撞我 但鑑定結果 我還是肇事主因 對方是次因
.... 對方有請律師寫狀紙
法官: 你承認有過失嗎??
我: 承認
法官:要合解嗎??
我: 要 但賠償金額談不攏
法官: 被害要求多少??
對方: 17萬
法官: 那你要賠多少??
我: 我有保險 保險公司願賠3萬........
法官: 隨便判你2個月 就要易科罰金5萬4了 不如加保險賠給他八至十萬吧
我: 我願意賠償 但我30歲了還在工讀高職
每天要豐原彰化長途通勤 實在賠不起那麼多
法官: 那是你的事 沒錢就去想辦法借 下次開庭前不能合解就要判你2個月徒刑
在法院外看到公告 某人過失殺人才判七月 緩刑三年.......
在對方也有過失 且才輕微 擦傷 挫傷的狀況下要我判2個月徒刑??
過失傷害是六個月以下 拘役或500以下罰金
擦傷就判2個月 那罰金是幹嘛的???
法官也不依對方受傷程度提賠償金額 還主動幫對方威脅我??
天啊..... 到底是怎樣啊?!
|
NO!
THAT'S BULLSHIT
換做是我,陪他玩到底
什麼態度啊
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