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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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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人受傷或輕微擦傷(患者自己說不用就醫)那就不用叫救護車
先叫警察
不要移動事故現場
"阻擋交通"交通會自己找出路(交通會亂也不是因為你一台車在亂)
"猛按喇叭"管他去死,你又不會痛,喜歡聽的話就聽,不喜歡聽的話當作瘋狗在吠沒聽到
先釐清責任歸屬比較重要(有關後續賠償)
和解書的話到區公所車禍事故調解委員會再寫吧,
有專業人員幫您(不用錢)
不要私下和解,除非您自己認為有錯,願負起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超過6個月
如無人提出告訴
視為自動達成和解
雙方均不得再議
有錯誤請指教
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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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嗎,我買不起,但可以燒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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