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teur Member
|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警察偷拍大隊再度出籠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汗味站警
個人認為你舉的例子很爛!!
乍看之下你好像很懂法律,仔細看...你根本不懂,
取締交通違規可以跟私人財產侵權相提並論,...
你會騎著"房子"在路上奔跑闖紅燈嗎?
你會騎著"房子"在路上不走該走的車道嗎?
你會騎著"房子"在路上超速嗎?
取締交通違規本來就是在執法,而且是駕駛人有違規之處的舉證手段
被愛違規的民眾硬是冠上"偷拍"一詞,
然後大家努力在這兩個字上面作文章,
完全不檢討本身違規駕駛的錯誤,
前幾天還有個傢伙因為被開罰單繳不起,搶警槍幹了警察,
講的頭頭是道,完全不檢討自己違規的事實,這也算是台灣奇蹟呀!
還有,我跟你說,違規事實的舉證,不必經所有人同意,跟人權不人權沒關係!
美國最重視人權,人家的交警攝影機大剌剌的架在駕駛座旁拍著正前方的違規車!
不必拿人權這兩個字來做文章!只要不違規,法律罰不到你!
|
小弟舉的例子在加拿大可是有名的案例,同時加拿大警方也確實被禁止使用照相舉發違規,假使有任何違規,歡迎警察以攔截等等方式給予取締,小弟的言論裡面並沒有提及任何有關不得取締的字眼,只是躲藏起來予以照相取締根本不是想解決問題,只是把問題丟給民眾,讓違規的人拿張罰單,當下的交通狀況依舊沒有改善,假使您認為這樣做是對的,這也您的人權,不過在這裡我想我有我發表意見的人權,您可以不同意我的意見,但是說話口氣請客氣一點,因為小弟也尊重您的發言權力,另外小弟並沒有很懂法律,只是就看到的事情就事論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