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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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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11號晚上10點的事情 剛剛看了今天蘋果也有報
最後上面寫著
"姜嫌父親和姐姐接獲通知後趕往警局,
姐姐居然還理直氣壯的嗆聲
<反正又沒有任何證據,我們會找謝震武這種大律師來處理>
父親則是一臉狐疑,不敢相信兒子會做出這種事"
現行犯人人可以逮捕 怎麼還有臉說沒任何證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1、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2、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由此可知,只要是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任何人均有權予以逮捕,
但無偵查犯罪權限的人逮捕現行犯,依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不過那棟一直以來一樓大門都好像沒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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