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對於重視人權的人可不這樣想,機車或是汽車是屬於個人動產,除非經過個人同意不得任意拍攝,當然我們是比較不注重人權的,多數的民眾也像您一樣不注重人權,舉個例子來說假使我身為警察我懷疑您有犯罪活動,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去您家亂拍,然後不需要經過您的同意或是擁有搜索票嗎?雖然說一個是動產一個是不動產,不過在法律上都是屬於私人財產,必須經過我的同意才能拍攝,這在加拿大可是犯法的,這個案例相當的有名,使得加拿大警方不得使用照相器材拍攝違規照片,只能使用攔檢追逐的方式,說這些話是希望大家多了解與支持人權的伸張,我們的人權已經被砂石車與政府單位等等踐踏的一文不值了,如果說所有國民還不試圖團結起來伸張自己應有的權益,只會繼續被這些走法律邊緣的宵小給繼續佔便宜(也許警察不是宵小,不過這樣侵犯人權的警察與宵小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