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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pp921 [/i]
>樓上上的大大
>依您的邏輯
>是不是應該改為
>甲先抽一鑰匙
>乙拿走不能開的鑰匙,比較恰當呢?
一樣。
這題的有趣之處就在於,"當甲知道乙已經抽錯鑰匙的情況下,其實就算乙是不小心抽錯的,接下來甲估算第三把鑰匙的正確率的結果,也一定會跟乙是故意抽錯的結果一樣。" ^^
所以乙知不知情根本沒差,重點是甲到底知不知道乙已經抽錯。因為唯有在甲並不知道乙有沒有抽錯的情況下,他計算第三把鑰匙的正確率才是:
2/3(甲第一次抽錯)X 1/2(乙第二次也抽錯。由於甲不知道乙有沒有抽錯,所以這時他應該帶1/2,即他推算,乙可能抽對,也可能抽錯)= 1/3(第三把鑰匙正確的機率)
但,若甲已確知乙抽錯鑰匙,則從這個時間點開始甲推算第三把鑰匙的正確率就應該變成是:
2/3(甲第一次抽錯)X 1(乙第二次也抽錯。而因為甲已知道乙事實上真的已抽錯,所以這時"乙可能抽錯"的機率就應該帶100%,而不再是原本的1/2) = 2/3。
這才是關鍵!^^
>"乙一定拿到不對的鑰匙"
>怎麼還會是叫做抽呢?
>如果是乙拿走剩下中錯誤的鑰匙
>剩下那隻就會是2/3
>如果是用抽的
>那就會是1/2
>差別就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誤導人罷了
是不是用"抽"這個字其實沒有差別,因為重要的是"乙拿錯的這個事實"。至於他到底是"不小心的抽",還是"故意的拿",因為所造成影響第三把鑰匙的機率根本一樣,所以根本沒有任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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