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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新聞,看到一條消息,說歌星紅豆假釋後要來四川省義演
我記得以前媒體上登載過
紅豆此人是以前因爲性侵害男童被判刑3年6個月的
其特殊嗜好在北京娛樂圈内造就是公開的秘密
奇怪的是沒人聲張
(紅豆還是是全國少年兒童基金會的形像大使)
只有山西運城一個小男孩的母親有勇氣將她兒子的事情披露出來
(可惡的某些記者在報道此事時還故意暗示是這個母親故意編造事實敲詐紅豆)
由於此事件
後來紅豆終于東窗事發
僅法院查明的事實之一是:
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期間,紅豆以玩遊戲、釣魚爲名,將北京某舞蹈學院附中芭蕾班的7名男生誘至賓館內,采用口淫、雞奸等手段進行猥亵
但據估計事實上被性侵害的男童至少有上百人
我看了這條義演的報道後很生氣
報紙報道說要紅豆忘去過去的陰影
可是有沒有考慮過受害人的陰影
通篇看不到紅豆對過去給別人造成傷害而表達的歉意
同性戀沒什麼錯,可是要對小孩子進行性侵犯就是犯罪
我絕不寬容
居然還假惺惺地要來這裡義演
這種人,愛在北方玩他的“兔兒爺”就在那兒玩吧
總之別到我們南方來撒野
越想越氣,于是問114,查到本省**部的電話
我先說我是一個普通市民,看到報道,
希望要求有關部門慎重考慮,禁止這種道德敗壞的人到我省演出
現在都在講要保護未成年人,紅豆這種垃圾怎麽可以重新出現在舞臺上
要是再有兒童受害怎麼辦
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還算熱情,他表示,會先了解情況再處理
我怕這件事情不了了之,準備下週還要打電話去問
不過,萬一紅豆真的是改過自新,我這樣做會不會太不寬容他人
太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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