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ㄚ倫
這個發文者應該還是個小毛頭吧!!
語言 文字是溝通的工具
怎麼用是個人的喜好沒錯
但是 現在太多的"把錯的當成對的"
而造成觀文者的不便
那又有何意義呢?
上面講的蠻公式化的
我是五年級的啦~~
老實講 我對注音文是又愛又恨的
愛的是:用起來真ㄉ粉方便
恨的是:看別人發文時還要想半天....
(我真的有這種困擾....)
除此之外 對現在網路上一些用語
我也是滿頭霧水的.....
比如以這區來講
什麼推倒 布丁 蘿莉 御姐...........等等等等
(以上全部都是用注音輸入法打的 因為我只會用這種輸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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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六年級後段班
但我不是小毛頭
你們看不懂注音文
就猶如一般人看不懂文言文一樣
坦白說還有更多的注音文我也看得霧煞煞的
但那都只是一種演進
(未必是進化,因為演進如果不適合就會被淘汰)
然而我沒有把錯的當成是對的
而是非曲直不是一"時",一"地",一"人"所能評斷的
這只是在電腦世界裡所產生的一種語言文化
但正式的中文並不會因此遭到淘汰
因為還有許多的場合是不容許注音文出現的
像是法律訴訟 報章雜誌之報導 書本期刊 教課書 .........
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語言人家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說的人爽聽的人懂就ok了
只有接受與不接受
沒有是與非
只有法律規定的才是是與非
法律之外的天皇老子都管不了我
至於小建先生的問題
請問....
用你們受教育學的國文來發表文章,來與人溝通,就會扼殺了你們的創意了嗎?
請舉例好嗎?
如果用受教育學的國文來發表文章
布丁叫做乳房
推倒叫做****
那這個網站還要生存下去ㄇ
不過說到這都有點離題了
題目中的"得"與"的" "致"與"緻"若改用注音文
大概就沒人會說我打錯字了
這種錯別字的情況實在太多了
像是 做與作 在與再 身"份or分"證
一時也想不起來啦
看場合啦
什麼時候什麼樣的字該出現
都該有適度的拿捏
如果去面試時還寫注音那真得只能說
他只是為了增加面試機會在做準備
放輕鬆點
太認真的話只會氣壞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