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Z4350Z
我的感想是這是人掰出來的,這篇注音文打出來人家鐵定看不懂的地方很多,既然對方看不懂則一定會跟他說看不懂,這個打注音文的沒有道理會一直打別人看不懂的文字然後再來用其他注音文解釋然後再去解釋他解釋的那段注音文...,我想那樣的話打注音文的那個人自己會先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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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覺得這篇很合理,是不是掰出來的不重要,重要是是的確有這可能
因為注音文,本來就是近乎在於看的懂與看不懂之間。
打的人習慣成自然,不知道別人有可能看不懂。
看的人不知道意思,但又模模糊糊的感覺好像猜的出來。
所以就會造成以上的誤會,如果真的是完全看不懂,自然就會說看不懂。
但這篇文章,又沒辨法完全的看不懂,這是注音文最痛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