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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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喔,請教大家幾個問題
1.如果您是詹先生或TVBS,您會不會覺得華碩這個因您的疏失而造成莫大損失的公司沒有對您提出告訴是友善還是不友善
2.華碩如果選擇告TVBS,造成與媒體對立,TVBS還怕沒新聞嗎?您覺得是對的嗎?
3.一家廠商告了消費者,對於自己是更傷行為嗎?
4.對於華碩沒對詹先生或TVBS提出告訴,是出自於商業判斷下所做出的最佳選擇嗎?這算不算友善的行為?
世事無絕對,我的想法比較直,先說出小弟的看法
1.很友善;想想舔耳事件吧!
2.應該還不用,壹X刊也是出刊了2、3年總編輯才被關的,真的不用怕沒新聞……
3.是;但是如果不告,以後再來一、二次一定會更偒
4.這不算友善的行為嗎?
就事論事,和愛不愛華碩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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