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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作文惹得禍?得年、享年分不清 「別緻」成「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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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j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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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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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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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cafder
"禍"不是形容詞,無法形容"惹"這個動作。
在下的國小老師是這樣教"得"...
.拙見參考.
應該是"在下的國小老師就是這樣教的"
若是原句應該是"{在下}的國小老師就是這樣教{在下}的"
因為前面有在下了
所以後面的在下省略
只是為了個"的","得","在","再"
真是吹毛求疵
2004-06-03, 02:23 PM #
29
ggj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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