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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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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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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dmdm
本來台灣沒有標準的審核就是這樣阿。不然『遵造法令』是假的阿?我只是站在一個自己詮釋這次事件的角度看,不然你覺得台灣應該要依照國外的標準也行阿,我文尾不是也提到了要是有提案我也願意支持連署的。


距離跟輻射是成反比的,你會把NB貼著你的大頭連續使用8小時嗎?還是你愛把NB當成枕頭睡他個8小時?你可以避免阿,我有叫你不要避免嗎?我自己也有NB還不是這樣用,怕死就別在那邊唧唧挖挖拉。

今天就事論事,從法律跟證據上你要駁倒asus很難,除非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頭痛跟強大的電磁波有關,而且就是他引起的,不然還是一樣拉。今天講話難聽點,這種狀況下官司一打誰輸誰贏一目了然。

要的話為什麼不從修正嚴格的法令下手?消基會跟政府機關都有申訴的管道,透過民代也可以將法案排進議程,進行法令的修改。

真帶種或者那麼關心就做點行動阿,如果說你是說爽的那我也認了。講出我自己的感覺還要被你跟華碩扯在一塊,你老大更大的官威阿。



我當然知道現在於法華碩站的住腳,這也是他放高姿態的原因,反正又告不倒對吧,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身為消費者,告不倒華碩,你就放給他濫嗎?雖說你支持修法,但是你的言論實在看不出哪裡支持,修改法令當然好,但是現在緩不濟急,當然於情於理利用與論來促使華碩解決,如果與論都不支持,消費者只是一味反正又告不過的心態,那政府機關,民代誰要鳥你...
我現在不就在行動了嗎,促使消費者團結,之後的發展才有人理你吧?哪像你在潑冷水,一直說反正又告不倒...我知道告不倒,但是也有其他方法可以給華碩壓力阿...

你知道距離哪就好了,只要腦筋清楚,都知道使用筆電要和筆電多接近....你會使用微波爐時還那麼近嗎
舊 2004-06-01, 01:14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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