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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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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saomy
台灣沒有標準,所以ok。----->這句話真是十足官方說法,和華碩老大心態說法如出一徹...

你會連續用手機,連續用刮鬍刀8小時/天 以上嗎?NB族可是會使用筆電8小時/每天以上...
你知道這數值和工作中微波爐一樣嗎?
雖說尚無證據會導致病變,那你敢每天用你的身體貼著工作中微波爐8小時以上嗎?很多食品都強調非基因改造,但是法令又沒說不能賣,但為什麼那麼多人避免去吃,因為未知!雖說尚無證據會導致病變,但也沒證據說不會阿!對於身體健康,標準一定嚴格!

如果華碩外銷機種和國內採不一樣標準,那不是更踐踏台灣消費者


本來台灣沒有標準的審核就是這樣阿。不然『遵造法令』是假的阿?我只是站在一個自己詮釋這次事件的角度看,不然你覺得台灣應該要依照國外的標準也行阿,我文尾不是也提到了要是有提案我也願意支持連署的。


距離跟輻射是成反比的,你會把NB貼著你的大頭連續使用8小時嗎?還是你愛把NB當成枕頭睡他個8小時?你可以避免阿,我有叫你不要避免嗎?我自己也有NB還不是這樣用,怕死就別在那邊唧唧挖挖拉。

今天就事論事,從法律跟證據上你要駁倒asus很難,除非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頭痛跟強大的電磁波有關,而且就是他引起的,不然還是一樣拉。今天講話難聽點,這種狀況下官司一打誰輸誰贏一目了然。

要的話為什麼不從修正嚴格的法令下手?消基會跟政府機關都有申訴的管道,透過民代也可以將法案排進議程,進行法令的修改。

真帶種或者那麼關心就做點行動阿,如果說你是說爽的那我也認了。講出我自己的感覺還要被你跟華碩扯在一塊,你老大更大的官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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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時候一定要快樂,因為死了以後時間很長。
---奧格威
舊 2004-06-01, 12:5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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