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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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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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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kmoney
個人覺得一件商品要進入一個國家地區銷售,絕對不是拿本國售價直接匯率轉變而已,
一定要根據原來製造成本,當地的經銷費用,希望的利潤以及消費能力來訂價,
一個產品再好,不管多麼值得買,如果消費能力不足,買的人不多,
市場拓展不開,最後也只能退出此地市場.轉戰別的地區.
像含硬碟DVD錄影機,台灣大概去年底才有原廠正式進口開始賣,
可是,日本應該至少一年前就有了,對想長時間錄影的人來說,
此產品很值得買,但是為何都沒有正式進口,都是平行輸入?
就算現在,售價也不低,買的人還是不多.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
一個產品要不要引進,原廠及代理商絕不是憑感覺,悶著頭就做,
如果是這樣,那這家公司除非運氣都很好,都大賣,不然,都是賠錢較多.

你這個說法不能用於所有的商品
要從商品的成本結構來討論
以你舉的古典cd為例
一片cd大部分的的成本在著作財產權
而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
跟他在各地受重視的情況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
所以同一片cd在日本賣1000在台灣賣300是可能的
因為在台灣著作財產權就是比較不受重視

可以是工業產品/資訊產品就不能這樣賣
因為他的成本結構生產成本佔了很大的比重
而生產的成本只和製造地有關不會因為你賣到哪邊就會有差異
再來品管的成本有有相當一部份
這個也不會因為販售地有所影響
比較會有影響的是管銷的費用
但是這個佔的比例就比較有限(跟生產的成本+品管的成本比起來)

就想你說的
"如果消費能力不足,買的人不多,市場拓展不開,最後也只能退出此地市場.轉戰別的地區."
資訊產品就真的是"你買不起就不要買"的東西
因為他不是生活必需品

對廠商而言
他拿不到合理利潤的確就是乾脆不要賣
不然賣一片賠一片還賣幹麻
舊 2004-05-31, 08:2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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