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第一.翻唱不違法,翻唱可是有付出版權費的
第二.日本人就不會出精選了嗎?更何況一張精選只有三張新歌。
那是唱片公司的行銷手法,對於從沒買過她的唱片的人來說。
這樣反而是大賺例
也許唱片公司就是鎖定這些人做為他們的客群不是嗎?
藝人的價值是不是建立在負面新聞上,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這種事從前就有,現在也不會少過。
憑此認為演藝團不長進?沒什麼說服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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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過翻唱違法,
閣下的邏輯很怪

翻唱真的有付版權費嗎

日本人會出精選,
重點在重製上的用心,
你自己去聽吧,有介紹你去試了,
當然重點還是在..如果你覺的那很棒..一流..

我也不介意的..
是的 沒錯..唱片公司的行銷手法,
所以..台灣的唱片公司請繼續..繼續選擇被我唾棄的行銷手法..
反正這樣賺不到我的錢..不用在意我 ..
這種行銷手法只能賺一次...
消費者學乖後就不會再上當了..
惡性循環..加油喔
以你提的"不長進說"..負面新聞就是重點了(重視負面新聞大於才藝還不算不長進嗎?)
看來你是很能接受負面新聞的囉?所以覺的不是重點..

ok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