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抄襲就等同於盜版。』這是你說的喔...
還有..著作權法只要能提出發行的時間點,並且有相當的證明可以證實誰先誰後,
也會被接受的,
你對著作權的認識還有待加強。
蔡10抄太兇了....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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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先誰後,不是重點,重點是....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