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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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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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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英雄所見略同,那是指CD封面的設計方式,兩邊都認為很適合歌手,所產生的巧合,你可以說因為蔡依林的唱片公司,見識不夠,不知道日本有一張接近的CD封面,所以說他沒創意。但若是沒有證據,不能說成是抄襲。

創意的引用,也不是好事,因為會讓FAN們有,沒創意的感受,就如同您所言,但抄襲兩字,是確實的犯行。抄襲就等同於盜版。

『抄襲就等同於盜版。』這是你說的喔...
還有..著作權法只要能提出發行的時間點,並且有相當的證明可以證實誰先誰後,
也會被接受的,
你對著作權的認識還有待加強。
蔡10抄太兇了....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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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4-05-28, 12:21 P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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