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ingleo
你的引用怪怪的........
英雄所見略同<-這應該是指雙方對於發生的某件事情有相同類似的看法
也就是說,假如今天小步跟依林同時推出專輯,兩人的作品產生的效果很雷同
那麼還可以使用這句話來引證
但是事實上產品的生產期明明差很多......用這句來引證似乎有相當大的矛盾
至於創意的引用
就如同我說的.......抄襲跟模仿.......差別很微妙........感受最深的
就是 fans.........
另外我重申一下........我並沒有說過蔡依林是盜版
盜版比較著重在於產品的實質比較上面
而創意則比較著重在於產品的精神概念上面
兩者應該很容易區別........
但是拿來交替佐證.......似乎有欠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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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所見略同,那是指CD封面的設計方式,兩邊都認為很適合歌手,所產生的巧合,你可以說因為蔡依林的唱片公司,見識不夠,不知道日本有一張接近的CD封面,所以說他沒創意。但若是沒有證據,不能說成是抄襲。
創意的引用,也不是好事,因為會讓FAN們有,沒創意的感受,就如同您所言,但抄襲兩字,是確實的犯行。抄襲就等同於盜版。
是的,創意的引用著重在精神面上,所以兩張CD封面,並沒有百分百相同,這點我想大部份人都看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