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很遺憾,同樣的話不知道說過幾次,盜版兩字,對唱片公司來說,算是違法。
若是不能舉證,那就算是毀謗,已經違法了
我憑什麼說人家”不長進”?那請問消費者憑什麼說唱片公司不長進?只給批不讓評嗎?有批人家的勇氣,自然也要有接受別人評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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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不能說消費者不長進呀,
至少十年前消費者不會在網站上討論"CD又漲價了,大家有什麼看法?",
而今天會..
而且十年前消費者保護意識也沒有今天這麼堅強...
這就表示消費者有在思考有在進步,
而你一句"消費者不長進"..不知道是你不看電視還是怎樣的..
而十年前...不只..二十年前..到現在,
藝人爭相追求的只是上鏡曝光率,更不惜以製造負面新聞來增加自己的媒體焦點,
優秀的創作家相繼退位.....越來越少,
(參考我另開的討論串)
因此..比起消費者..唱片公司真的是蠻不長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