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我覺得在這部分真的很難跟你溝通。
LV的名牌包包是奢侈品,流行音樂CD怎麼可以跟名牌包包相提並論呢?
你竟然說”流行音樂CD對小學生而言是奢侈品”??
請問對一個小學生而言,哪個東西單價超過200元的不是奢侈品?200元就叫奢侈品,還真是好奢侈啊∼∼ -_-|||
以你這種推論方式,那當然是沒完沒了了∼
P.S.從來就沒有人說”唱片公司不需要呼籲大家不要盜版”。我的論點不在此,我也完全看不懂你到底在反駁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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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的定義,在於你對於這項商品所要付出的代價。有沒有承擔的能力
對許純美來說,名牌包包不但不是奢侈品,只怕跟免洗餐具差不多,
但其它人就未必了
當你覺得一張cd不值得的時候,他就變成了奢侈品
花了接近350元的代價,你只為了聽到一首歌,那這張cd對你來說,自然成了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