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_g_h1121
”抄襲”?”盜版?”不過是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而已。
就像你會把”抄襲”說成不過是”創意的引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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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盜版的形容詞,必需要做到確實的舉證。
如果舉證不出來,那只是創意的引用,就如同捍衛戰警引用終極探的創意一樣
前面我舉過例子了,這在音樂界很常見
很多歌曲都有感覺旋律很像,但並不能因為感覺像,就說成抄襲
所以法律上有認定的標準,必需要一首歌裡,有多少小節完全相同,就可以判定為抄襲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