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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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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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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實在太棒了!

PS2遊戲片太貴了, 所以我去買盜版片, 遊戲公司趕快反省降價吧! 跟消費者互利雙贏賺利潤才是聰明的企業主!
名牌衣服太貴了, 所以我去買仿冒品, 名牌廠商趕快反省降價吧! 跟消費者互利雙贏賺利潤才是聰明的企業主!
Amazon.com賣的DVD太貴了, 所以我買了一片再謊報沒收到多賺一片攤成本, Amazon.com趕快反省降價吧! 跟消費者互利雙贏賺利潤才是聰明的企業主!

什麼? 道德??? 別忘了, 是你說市場經濟是不考慮道德因素的, 企業們趕快降價吧!

說真的, 自己都說消費者可以不考慮道德因素, 那幹麻還要唱片公司有道德呢?

應該沒有人不知道我是在說反話吧?! 第一次知道經濟學可以這樣用


請針對問題來討論,不要意氣用事了。
我現在所提的,標題所立的,都是在談”台灣的國語流行音樂CD本身沒有價值”的這個問題。你另外又牽拖了一堆PS2遊戲片等等等進來幹麼?
我說”市場經濟不考慮道德因素”,是說當產品本身價值不足,而消費者可以選擇不被廠商剝削時,他不會去執著於這個替代品是合法還是非法。
面對這個問題(MP3禁也禁不了,BT的發明連中間企業都不用了),你唱片公司該怎麼辦?
大興訟訴?道德勸說?這些都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重點是你的產品價值要提升,c/p值要合理。唯有如此,才能趨動消費者去支持正版,才能養成守法先進的公民道德。
一味的把MP3問題怪罪給消費者,自己卻不思反省,台灣唱片公司會江河日下也不過在意料之中而已。
舊 2004-05-28, 09:43 A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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