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創意的引用,不等同於抄襲,不等同於盜版』
這是不是我的說法,我沒必要去"修改"...
敢抄襲就不要怕別人講,講的好聽"創意的引用"?未免太過厚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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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是』還是『不是』?
如果你認為創意的引用,等同於抄襲,那你就要有舉證的義務,就是這麼簡單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引用:
殺雞取卵和消費者有何關聯?這個問題不懂的人有空可以慢慢思考。
在討論區切記..批評別人"關你啥事"時,請照照鏡子.."關你啥事"?
至於一邊捉mp3又一邊罵爛的行為的確是蠻好笑的,
所以.."要罵爛的時候,請不要留存。要說好的時候,請用行動支持"..
MP3不能跟盜版劃下等號,不管是不是有『任何』的影響,都不能拿出來相比,
刀可以殺人,難不成因為這種『不完全』的理由,家家戶戶放菜刀就有殺人之虞?
講到音樂盜版,從Tape時代就有了,那時為什麼沒人吵說Tape有盜版之虞呢?
況且,什麼叫"大家",不要認為有驢子這種東西存在,就認為有上網的人一定會用它。
看來 CD漲價了..少數人的理性也被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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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殺雞取卵不長進,大可以不買,讓市場機制去決定一切。
既然不值得買,自然你一定不會買,那自然跟你無關。
請你去買值得買的唱片,那些爛唱片自然會在市場上淘汱
mp3不能跟盜版劃上等號,但盜版的mp3,一定跟侵權畫上等號
的確不是所有的網路使用人,都會用驢子
就好像並不是所有的台灣唱片界,都是殺雞取卵不長進一樣
大家彼此彼此。
至少唱片公司有這樣的權利,呼籲請大家不要使用盜版mp3
不管它是不是用心做唱片,就算它是殺雞取卵不長進的唱片公司
還是有這樣的權利,呼籲請大家不要使用盜版mp3
音樂盜版,從Tape時代就有了,這點沒錯
就好像做的爛的唱片,也是從台灣十幾年前有出唱片就一定會有
為什麼那時沒人說唱片公司不長進呢?
請不要用一句,你是在自作自受來轉移話題
唱片做這麼爛,給我mp3我都懶得抓
奇怪了,都這麼爛了,為啥網路上還是一堆人抓mp3?
今天要批評唱片做的爛,可以
但若是說mp3跟唱片賣不好完全無關,沒有任何說服力
就算他做的爛,不代表他就活該被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