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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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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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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是沒這麼霸道,
只是在"部份"民眾看起來...
過多的巧合、相似,慢慢就讓人覺的"沒創意"而已,
而沒有創意就無趣,
自然而然就不接受,
不接受的結果就是不會去消費,
這樣會算霸道嗎?
難不成連讓人講"她們好像...類同之處不勝枚舉,搞不好都抄的..真沒創意"都不能?
有這麼霸道嗎?

所以啦,你要覺得唱片公司沒創意,甚至覺得整個台灣唱片界沒創意,這雖然是見人見智的問題,但你還是有權利這樣認為。

但要據此指責為抄襲?盜版?那就牽扯到法律的問題,那就要有舉證的義務。
舊 2004-05-28, 03:18 A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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