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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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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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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avq522
這句話,說的有點道理

不過,小弟認為還是叫警察好
不叫警察,請一定要現場簽“和解書”之類的文件
不然,妳走了,另一方叫警察說妳肇事逃逸...吃不完兜著走,吃虧是自己喔!

其實就算是有保險..也不一定要叫警察..我半年前跟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
雙方都找保險公司..也剛好小弟的保險公司有專員剛好在附近處理事宜..
半小時就過來現場做紀錄跟照相..當時小弟也有報警..但是警察來的真是太慢了..
等了一小時都沒來..後來雙方保險公司有共識就決定和解了..就不等警察了..

重點並不在於警察來不來..而是車禍現場一定要有留下保險公司承認的紀錄..
一般保險公司強調車禍不要私下和解要找警察..目的也在於要留下車禍的紀錄..
免得事後雙方各說各的..

但是叫警察來也不見得好..通常都是雙方都會馬上被開妨礙交通900塊罰單..
但是好處是比較不會事後對方突然告一些有的沒的..畢竟有筆錄跟現場紀錄..
開車還是多注意一點..不要想說有保險就啥都不怕..
保險公司是很現實的..一萬多可以解決的小車禍..保險公司還會鳥..
大車禍的話保險公司都是很會推的..開車..還是小心為上..
舊 2004-05-22, 04:2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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