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ink22
法律上是不允許,但不代表不能做,君不見王永慶就好幾個嗎? 游院長也是雙人枕頭,也沒事啊! 重要的是能不能擺平女人之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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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前幾天上的民法老師有講到,王永慶可以是因為他是7x年法令修正前,
法條修改後已不可能有公開好幾個老婆的事,因為那絕對會犯重婚罪。
而前張院長,後來也是跟元配離婚後,小老婆才扶正的。
http://www.angle.com.tw/focus/focus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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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刑法第二三七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
通姦罪:第二三九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