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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王治平
這情形讓我想起一件事情,LV的牌子,國外製造時只要逢錯一條線,就會把他打入冷宮,
丟到廢棄桶,讓當地人撿來,在產地的地攤,用1000元台幣就可以買到,但絕對尚不了LV專賣店...
可是台灣工廠反而連廢片都要賣給報廢商,完全不進行銷毀,而且有時用片來計算價位,
或者工廠賣給代理商,給代理商自行挑揀,反之,經濟部那拍照拍一些,另一頭賣一些,
賺雙頭的錢,再給代理商賺一些,從頭都在賺,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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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誰的錯呢
製造商? 消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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