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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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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的是 專業是兩倍.... 國英數是原分數...其他我就不懂了

http://www.techadmi.edu.tw/four_year/search_four06.htm

一、 本聯合登記分發係以學生參加指定之九十三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之各考試科目原始分數(因違反統一入學測驗試場規則而扣分者,其原始分數為已扣減應扣分數後之得分),按其共同科目(國文、英文、數學)之原始分數各加權一倍、專業科目(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之原始分數各加權二倍之方式核計為各該科目實得分數。各科目實得分數合計為總分數,再依特種身分學生優待標準加分核計為其總成績,不具特種身分之學生,其總分數即為其總成績。總成績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跨類登記分發學生,須先行跨類報考,並以相同方式分別核計所跨類組之總分數及總成績。
二、 前項總成績之計算,其參加九十三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之類組(或群組)別應與其報名本聯合登記分發類組(或群組)別名稱相同,否則各科目原始分數不予採計。學生參加九十三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其總成績為零分者,不得報名本會登記分發。
三、 成績核計範例:某生參加九十三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其國文科目、英文科目、數學科目、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之原始分數(扣除違規扣分後)分別為五十分、六十分、七十分、八十分、九十分,則其各科目實得分數依序分別為五十分(加權一倍)、六十分(加權一倍)、七十分(加權一倍)、一六○分(加權二倍)、一八○分(加權二倍),總分數為五二○分。
若其具有適合本聯合登記分發之派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時間未滿半年特種身分,依優待標準之規定可增加總分數之百分之二十五,則其總成績為總分數五二○分再加上加分優待分數一三○分,核計為六五○分。
 
舊 2004-05-05, 10:23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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