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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女性朋友辦了一個門號給一個未滿18歲的女生用..
結果那個女生打了一萬多塊都沒繳...之後電信公司來討...
那個女性朋友不知怎麼辦..就跟她男朋友說怎麼辦...
她男朋友就說我來解決...好像是幫他還了....
之後他們分手了...那個男的寄了一個信函來...說他幫她還了一萬多塊..
要她現在還給他..要她轉到一個戶頭..不然依民法第幾條要告他.......
另一方面..那個未滿18歲的女生一直找不到她的人...要不到...也找不到他媽...
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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